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荃發會每季將轄下至少30%的社區回收箱以抽籤形式分配予其它團體營運,每次為期6個月。
申請資格:合資格申請營運回收箱的非牟利團體必須為根據《稅務條例》(第112章)第88條獲認可及已開辦至少一年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。申請團體請細閱申請指南及填寫申報表格。
本會將於收到申請表後的3個工作天內以電郵發出<收到申請表確認書>,申請以此確認書作準。如閣下未有收到上述確認書,代表本社沒有收到閣下之申請,請於截止日期前致電5130 9031與項目經理郭先生聯絡,本會恕不接受逾期之申請。荃發會將按抽籤程序進行抽籤。
電郵: @gmail.com
抽籤結果:營運機構名單
營運機構遞交文件:
營運期前遞交 ∣ 營運同意書範本 ∣ 附件一 報價記錄
營運期後遞交 ∣ 附件二 季度報告
如有任何疑問,請聯絡
項目經理郭先生電話:5130 9031